在离婚诉讼中,第三者问题往往是矛盾的核心。如果一方怀疑配偶存在婚外情,但又缺乏直接证据,便可能通过法院申请“调查令”,以合法方式收集证据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调查令,是《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权力:当事人因客观原因,无法自行收集或获取的证据,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,由法院出具调查令,授权律师或特定人员依法向相关单位调取证据。
在离婚案件中,调查令常用于查明以下事项:
一方是否存在同居、婚外情等不正当关系;
一方是否存在转移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;
涉及对方经济收入、财产状况的调查。
证据与案件相关:调查对象必须与离婚案件的争议点有关,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,或涉及财产分割的必要证据。
申请人无法自行取得:比如,涉及通讯记录、酒店入住记录、银行流水等信息,普通公民无权直接获取。
明确具体的调查对象和内容:不能笼统申请,而要具体写明希望调查的单位、内容及理由。
递交起诉或应诉状
在离婚诉讼过程中,当事人一方提出配偶存在婚外情等情形时,应在起诉状或答辩中明确提出相关事实与主张。
提交调查令申请书
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《调查令申请书》,内容一般包括:
申请人信息;
调查事项的具体范围;
调查单位的准确名称;
无法自行获取的理由;
该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。
法院审查
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,判断是否必要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。若符合条件,法院会签发调查令,并注明适用范围。
律师执行调查令
通常由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持调查令前往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。单位有义务配合法院调查令,提供所需资料。
证据提交与质证
律师取得证据后,会在法庭上提交,由法官组织双方质证,最终作为裁判依据之一。
明确调查目的:若申请过于模糊,法院往往会驳回。申请前应与律师充分沟通,精准确定调查方向。
注意合法合规:调查令只能用于诉讼相关事项,不能滥用或超范围,否则会被视为侵犯隐私或滥用诉权。
证据保全与衔接:通过调查令获取的证据需妥善保存,并在庭审中及时提交,否则可能丧失举证机会。
合理利用律师作用:律师不仅能提高申请成功率,也能在执行调查令时有效对接相关部门。
某市张女士在离婚诉讼中,怀疑丈夫与他人长期同居,为第三者多次进行大额转账,但自己无法获取相关酒店开房记录和转款具体金额。她在起诉后,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调查令申请书,请求调取丈夫与某女性的入住记录。法院审查认为该证据与案件高度相关,遂签发调查令。律师持令调取到数月内多次共同入住的记录,最终成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