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栏
专栏
位置: 首页 > 专栏
华为、腾讯等互联网大厂员工高发罪名——职务侵占罪
发布时间:2026-10-12 10:54
  |  
阅读量:

近期,迅雷前CEO陈磊涉嫌职务侵占案再度引发热议。据最新消息,迅雷及其子公司已对陈磊等人提起民事诉讼,追索被侵占的2亿元资产,这起时隔五年的纠纷,再次将互联网大厂的职务侵占问题推向公众视野。值得关注的是,陈磊在被罢免前已携情妇逃往美国,导致此前的刑事侦查因证据不足而撤案,其通过控制关联公司虚增交易、套取资金的操作,堪称大厂职务侵占的典型手法。


无独有偶,深圳知名脱毛仪品牌Ulike 2025年9月发布的反腐通报显示,12名涉嫌刑事犯罪的高管及员工中,大部分涉及职务侵占罪:品牌设计总监伙同合作商抬高合同报价占为己有,达人直播运营篡改佣金比例侵占公司费用,海外营销人员通过虚构境外账号套取公司资金,这些行为覆盖研发、供应链、直播等多个核心业务领域。


而2025年1月腾讯“阳光腾讯”公众号发布的反舞弊通报更直观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——在二十余名被移送公安机关的涉案员工中,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占比超一半,既有在职员工虚增项目费用侵占资产,也有离职人员倒卖公司资产牟利的情况。


通报里面,腾讯原PCG内容平台部张XX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资产信息,离职后非法侵占和倒卖公司资产,经法院审理,张XX犯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

腾讯IEG天美工作室马某某利用职务便利,为外部公司谋取利益,并收取外部公司好处费,此外还要求外部公司配合其虚增项目费用,侵占公司资产,经法院审理,马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。


从迅雷2亿元的巨额侵占,到Ulike、腾讯的批量涉案,职务侵占罪已成为华为、腾讯、头条等互联网大厂和知名企业员工的高发罪名。


那到底是原因导致了这个结果呢?


职务侵占罪的核心是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”,而大厂的组织架构与权力分配特性,恰好为这种“便利”提供了滋生土壤。一方面,高管层面权力过度集中,缺乏有效制衡。如迅雷前CEO陈磊在任期间,既主导集团转型,又兼任核心子公司网心科技CEO,可直接主导供应商选择、资金调配等关键决策,进而通过设立 “影子公司”兴融合,未经董事会批准便开展关联交易,将2亿元公司资金通过虚增环节转移至体外。这种“一言堂”式的权力结构,使得高管能够轻易规避内部审批流程,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公司制度之上。


另一方面,基层及中层员工掌握的“平台软权力”存在变现空间。与传统企业不同,互联网大厂的核心资源不仅包括资金、设备,更涵盖流量、数据、账号权限等虚拟资源。如Ulike的达人直播运营可直接篡改佣金比例,腾讯IEG工作室员工能通过虚增项目费用侵占资产,这些岗位看似层级不高,却因掌握具体业务的操作权限,成为权力寻租的关键点。